一、民政不再管理婚介機構(論文文獻綜述)
楊靜[1](2020)在《X社區(qū)紅馬甲義工隊參與社區(qū)治理的困境和對策研究》文中提出社會組織參與社區(qū)治理,能夠有效推動社區(qū)管理與建設,不斷提高居民參與社會組織和參與社區(qū)自治的能力,增強社區(qū)的凝聚力。不斷加強和改進社區(qū)中的社會組織建設,充分發(fā)揮社會組織的作用,是社區(qū)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本文以YZ市HJ區(qū)X社區(qū)紅馬甲義工隊為研究對象,以公民社會理論、協(xié)同治理理論為基礎,采用文獻研究、實地調研等方法,研究分析了X社區(qū)紅馬甲義工隊參與社區(qū)治理的成效、困境和原因,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紅馬甲義工隊是YZ市HJ區(qū)X社區(qū)成立以后組建的第一個社區(qū)組織,也是YZ市第一支社區(qū)志愿者隊伍。經過近15年的發(fā)展,紅馬甲義工隊現已擁有紅馬甲調解隊、紅馬甲金媒婚介、紅馬甲巡邏隊等8支隊伍。紅馬甲義工隊在彌補社區(qū)公共服務供給不足、建立良好的社區(qū)鄰里關系、整合共享社區(qū)內部資源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紅馬甲義工隊在參與X社區(qū)治理過程中,目前還面臨專業(yè)人才缺乏、工作經費不足、居民參與度低、服務項目有限等困境,其主要成因是組織文化相對落后、資金籌集比較困難、體制機制不夠健全、居民互助觀念淡薄。為了更好地發(fā)揮紅馬甲義工隊在參與社區(qū)治理中的作用,可以采取明確社會組織功能、促進社區(qū)資源整合、加強社會組織自身建設、制定科學的運行機制等對策。本研究的創(chuàng)新點在于以某個特定社區(qū)內特定的社會組織參與社區(qū)治理為研究對象,這在已有的研究中并不多見。
趙爽[2](2019)在《婚姻型人口拐賣犯罪研究 ——以中國大陸的“越南新娘”為視角》文中研究表明中越之間地理位置相連,邊境語言文化相通,交往日益頻繁,同時跨國拐賣婦女犯罪案件也在持續(xù)增長,拐賣婦女犯罪不僅侵犯了被拐賣婦女個人的人身權利,還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盡管中越兩國舉行了多次聯(lián)合打擊行動,但是在諸多因素的影響下,該類犯罪活動有增無減,并未被有效遏制。中越之間拐賣婦女案件多為婚姻型的拐賣,這是不同于其他地區(qū)的性剝削為主的拐賣,因此本文通過對“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拐賣越南婦女案進行檢索,找出其中的婚姻型拐賣案件,對其進行匯總分析,描述其發(fā)生的社會背景和主要特征,在此基礎上歸納發(fā)生的原因,并試圖提出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防治措施?;橐鲂凸召u越南婦女犯罪活動的發(fā)生是多種社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首先在收買端長期存在的生男偏好及傳宗接代的思想導致嚴重的性別比失衡,城鄉(xiāng)差距的進一步拉大出現了大量的“婚姻剩余人口”。這些大齡未婚男性被排斥在婚姻市場之外,產生了巨大的需求市場。其次在被害人方面,越南婦女處在性別貧困、經濟貧困的雙重貧困之下,迫切的希望逃離越南來改變自己甚至家族的命運,具有極為強烈的外流意愿,在人販子的鼓吹和自己的想象之下,“天堂很遠,中國很近”儼然成為具有流出意愿的越南婦女的共識。犯罪人群體多為邊民及收買社區(qū)農民,他們熟悉收買社區(qū)和越南婦女的特點,相互之間分工明確、充分利用自己的網絡資源,形成一條從越南或邊境至中國內陸的拐賣鏈條。運用“失范理論”和“日常活動理論”可以解釋收買人收買被拐賣的越南婦女和婚姻型拐賣越南婦女的原因。娶妻生子是收買人的目標,但是由于“天價彩禮”的出現和合法的跨國婚姻渠道不暢通,導致無法用合法手段來完成其目標,轉而收買被拐賣的越南婦女,出現“失范行為”。因為收買端有著巨大的需求便會刺激拐賣者的犯罪動機,日常行為理論認為一個犯罪的發(fā)生不僅僅需要有犯罪動機的犯罪人,還需要合適的犯罪目標和缺乏有效的監(jiān)管。拐賣越南婦女的犯罪收益較高,本身具有強烈的流出意愿的越南婦女因為其脆弱地位成為合適的犯罪目標,婚姻型拐賣婦女犯罪活動與傳統(tǒng)的介紹婚姻界限模糊,正式的打擊力度不夠,加之缺乏社會可譴責性便導致社會非正式監(jiān)控的缺失。因此婚姻型拐賣婦女犯罪活動是以社會關系為紐帶,犯罪人、被害人和收買人互動的產物。在文章最后一部分運用發(fā)展式預防的理念提出預防措施,預防的主要方式在于“疏”而不在于“堵”,一方面應該從改變性別比失衡入手減少買方市場的需求;另一方面應該轉變彩禮對女性的物化含義,改變“天價彩禮”的現狀,構建合法的跨國婚姻機制,使得收買人擁有合法的手段完成其合法的目標。最后針對拐賣者,從減少刺激其犯罪的誘因,減少犯罪收益的角度入手,加大打擊力度,并加強有效的監(jiān)控,綜合治理婚姻型拐賣越南婦女犯罪活動。
楊慧娟[3](2019)在《婚姻市場視角下城市大齡青年擇偶困境研究》文中提出近年來青年婚戀問題備受關注,其中關于大齡青年婚戀問題的討論尤為熱烈。研究城市大齡青年擇偶困境有利于避免我國像日本一樣深陷少子化和老齡化的泥淖,提高結婚率與生育率,進而調整人口結構。本文以我國結婚率連年降低為背景,以城市大齡未婚青年為研究對象,運用婚姻市場理論從個人基本條件、擇偶意愿和家庭環(huán)境三個角度對城市大齡青年擇偶困境成因進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建議。本文結合定量與定性研究范式,運用問卷調查法與個案訪談法相結合的方式,對長期生活于山西省太原市的523名30-40周歲的男性以及28-40周歲的女性進行調查。筆者對大齡未婚青年及同年齡段已婚青年的擇偶觀、生活狀況、擇偶方式等進行了對比,同時還對大齡未婚青年進行了性別間的對比。利用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分析擇偶偏好、擇偶途徑、個人基本條件等對城市大齡未婚青年擇偶困境的影響。研究發(fā)現:城市中大齡未婚女性居多,且她們的受教育程度較高還擁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對男性依附性減弱。在擇偶過程中傳統(tǒng)的婚配模式仍舊根深蒂固。女性擇偶行為受困于自身條件,男性則囿于經濟條件。擇偶過程中的擇偶標準物質化、擇偶范圍小和擇偶途徑少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影響。家庭因素也對大齡青年的擇偶困境產生影響。為解決大齡青年的擇偶困境,本文從個人、家庭、社會的角度提出以下建議:大齡未婚青年要增強自身條件優(yōu)勢,摒棄趨利的擇偶觀念;充分挖掘網絡的積極價值,拓寬擇偶途徑;注重家風家訓教育,家庭成員之間要敢于展現溫情,漸漸學會表情達意;政府應逐步完善婚介市場管理制度,嚴打婚托、婚騙行為,加強立法工作,創(chuàng)辦官方婚介服務機構;社會各界可以調動各自的資源,自發(fā)舉辦各類型青年交友活動。
孫婷婷[4](2018)在《作為公共空間的相親角 ——以上海人民公園相親角為例》文中提出從2005年開始,一些相親活動以及相親集會在我國部分城市的中心公園中陸續(xù)出現,如今中國的各大中心城市,都能找到一座屬于當地人進行婚姻“交易”的相親公園?;ヂ?lián)網高度發(fā)展的今天,都市青年的擇偶方式日趨多樣化,為什么老年人熱衷于到公園去幫孩子相親?拋開他們對自身的家庭義務,他們創(chuàng)造相親角的意義何在?因此,本文采用參與式觀察法和半結構化訪談的研究方法,通過滾雪球抽樣以及偶遇抽樣尋找訪談對象,并對相親角的四大主體進行了梳理——父母、青年相親者、中介和園方,旨在了解相親角內各個主體之間如何展開互動,如何在相親角呈現自我來探尋真相。從“空間”的視角出發(fā),探討這一公共空間所具有的特性、所蘊含的功能,以及所折射出的現代城市人在婚戀問題上的處境。在相親角這個公共空間,父母與青年相親者在自我呈現表現出明顯的差異:父母與他人互動時注重家庭文化資本展示,青年相親者更為注重展示個人文化資本。兩者對待相親角的態(tài)度截然相反,父母是相親角污名化的施加者,青年相親者對相親角評價則更為積極。與中介的互動,家長與中介一面形成了非正式的合作關系,一面成為中介最主要的舉報人。中介與家長、園方三者之間的互動實質上是對相親角空間資源配置的爭奪,本質是權力的爭奪。所以相親角不僅是物質空間,更是具有復雜社會關系的社會空間。但由于作為公共空間相親角的邊界屬性模糊,嫖客以及互聯(lián)網產品涌入到空間之中。嫖客的到來給空間制造了負面影響,而互聯(lián)網產品的到來使得相親角趨向娛樂化、市場化。通過對上述主體之間的互動,本文總結出作為公共空間的相親角具有如下特點:開放性與影響力、可見性與信任感、非營利性與安全感,這三個特點是促使相親者進入到相親角的最大因素,也是相親角得以流行的影響因素。最后,本文認為父母將相親角視為了解決社會問題的工具,背后的深刻社會內涵是父輩在個體化進程之下面對個體化表現出不適應而產生的舉動,這是對中國的個體化進程做出的反思。
劉學平[5](2016)在《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研究》文中進行了進一步梳理在世界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fā)展、中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入的大背景下,隨著經濟水平的發(fā)展,中外交往日益增多,人們的對待涉外婚姻的觀點和態(tài)度不斷變化,涉外婚姻作為改變生活環(huán)境的一種方式,滿足了個人追求異域生活的愿望,也更加密切和牢固了地區(qū)之間的交往。隨著與外國人締結婚姻的家庭日益增多,服務要求也越來越多樣化和個性化,涉外婚姻登記管理原來所面臨的問題被逐漸放大,新的矛盾日益突出,傳統(tǒng)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面臨新的、必須應對的挑戰(zhàn)。同時,解決這些問題,化解這些矛盾,對促進涉外婚姻健康發(fā)展,完善社會管理方式、維護國家安定團結具有十分積極而深遠的意義。然而,現階段大部分學者研究涉外婚姻登記管理主要針對涉外婚姻帶來的社會問題,或是對涉外婚姻進行純法理、法務研究,幾乎沒有用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的思維和視野來研究涉外婚姻登記管理。本文通過分析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現狀,運用統(tǒng)計、對比、訪談等研究方法,希望針對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面臨的問題,也是中國涉外婚姻登記的共性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完善涉外婚姻管理工作盡一己之力。全文共分7個章節(jié)。第一章是緒論。通過提出研究背景和意義,闡述論文選題的出發(fā)點,總結國內外研究現狀、研究思路與方法、論文創(chuàng)新點等章節(jié),對論文的寫作思路做了規(guī)范性整理。第二章是相關概念和基礎理論。定義婚姻登記相關術語,闡述所運用的新公共服務和新公共管理基礎理論,站在政府為公眾服務、讓更多的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服務的立場,研究問題對策。同時,對中外婚姻登記管理法律規(guī)定、結婚登記、協(xié)議離婚、婚姻登記管理部門進行比較分析,闡述中外婚姻登記管理體制差異,從宏觀層面為完善我國涉外婚姻登記制度提供參考。本章節(jié)還闡述了中國涉外婚姻登記機關設置的主要模式,涉外婚姻登記集中在省級民政部門辦理已經成為各地涉外婚姻登記機關的主流模式,這種模式在提升登記水平、展現國家形象、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第三章是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現狀。追溯了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工作歷史演變,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和全國其他省份一樣,建國初期限制中外通婚,改革開放初期逐步放開涉外婚姻,進入二十一世紀后,充分保障了中外通婚的自由,將涉外婚姻登記與國內婚姻登記共同管理。隨著涉外婚姻登記理念的轉變,江西涉外婚姻登記機關的設置也從分散登記向集中登記轉變。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致力于依法登記,熱情服務,在涉外婚姻登記機關開展了標準化建設,為涉外婚姻當事人提供了莊嚴溫馨的登記場所;實施了免費婚姻登記制度,提供多項便民、惠民服務,涉外婚姻管理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江西婚姻登記對外形象不斷提升。第四章是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總體情況及原因分析。本章節(jié)從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數據庫采集了大量數據,通過縱向和橫向比較,分析了江西省涉外婚姻以外嫁型婚姻、跨國婚姻為主,婚姻登記數量逐年減少、離婚率逐年上升,跨國婚姻增加,涉臺婚姻減少等發(fā)展特點。重點剖析了經濟發(fā)展、對外交流頻繁、非法跨國婚介活躍是導致江西省跨國婚姻不斷增加的主要原因,闡述了涉臺婚姻轉型是兩岸發(fā)展的歷史必然。第五章是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工作面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在這一章節(jié)梳理了當前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面臨的非法婚介監(jiān)管難、婚姻狀況管理難、涉外離婚隱患多、涉臺婚姻問題多,分析了產生這些問題的深層次原因是婚介管理配套政策不全、兩岸法律銜接不暢、離婚登記約束力不強、部門信息聯(lián)網不力。第六章是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對策。筆者從工作實際出發(fā),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加強涉外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一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完善涉外婚姻登記、婚介管理法律法規(guī),加強婚姻法律法規(guī)宣傳。二是加強部門溝通協(xié)作,加快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非法婚介整治協(xié)調機制,建立外國材料核查機制。三是拓展婚姻家庭延伸服務,推廣結婚頒證服務,推廣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四是加強兩岸有關部門的交流與協(xié)調,增強兩岸婚姻法規(guī)交流與協(xié)調統(tǒng)一,開展大陸配偶赴臺培訓和婚后回訪工作,增設涉臺婚姻登記審查環(huán)節(jié)。第七章是結論部分。本章對全文的主體部分進行了總結,并認為下一步在涉外婚姻登記審核、部門信息共享、婚姻法律法規(guī)、婚俗新風宣傳等方面加強工作力度,一定能推動全省涉外婚姻登記工作邁上新的臺階。筆者結合多年涉外婚姻登記管理經驗和所學公共管理理論知識,希望所撰寫的文字能促使改進涉外婚姻管理,實現涉外婚姻的有效管理、優(yōu)質服務,為健全完善我國涉外婚姻管理機制奉獻一己之力。
王妍[6](2014)在《吉林省涉外婚姻管理問題研究》文中認為伴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fā)展,以及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跨國交往日益增多,人們不再局限于田園耕種,而是更多的追求富裕的生活。涉外婚姻的出現,滿足了人們追求異國生活的愿望,人們可以通過婚姻來改變自己的生活環(huán)境。這其中既包含了推動社會進步的一面,也不可避免地混雜著一些負面消極的影響。近年來隨著涉外婚姻數量的不斷增多,也隨之產生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而這些問題的產生也對涉外婚姻管理提出新的嚴峻挑戰(zhàn)。如何對涉外婚姻所產生的問題進行合理的管理,對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制度、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促進國家發(fā)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目前中國的涉外婚姻管理研究,主要停留在對由涉外婚姻而產生的移民現象進行社會性分析,極少從公共管理的角度來透徹的分析涉外婚姻管理。本文通過對吉林省涉外婚姻現狀深入分析,運用參與觀察與深層訪談的研究方法,希望針對吉林省涉外婚姻的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最終為涉外婚姻管理的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議。全文的基本構架為:緒論、正文與結論三大部分。緒論部分通過提出選題的背景和意義,闡述論文選題的出發(fā)點,在國內外研究現狀、論文結構、研究思路與方法、論文創(chuàng)新點等章節(jié),對論文的寫作思路做了規(guī)范性整理。論文主體是吉林省涉外婚姻管理的發(fā)展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總共分為三個章節(jié),具體內容如下:第一章是涉外婚姻管理發(fā)展的沿革。第一部分主要闡述了涉外婚姻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發(fā)展,即從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頒布之日起到2003年新的《婚姻登記條例》出臺后的一步步的完善歷程和我國涉外婚姻管理機構的完善歷程,以及重點描述吉林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處成立的發(fā)展過程。第二部分具體闡述了吉林省涉外婚姻管理各時期的工作開展情況,敘述了改革開放前后涉外婚姻的管理情況,以及吉林省涉外婚姻管理各時期的發(fā)展階段。第二章是吉林省涉外婚姻的發(fā)展現狀??偣渤尸F出“四多”的特征:涉外婚姻數量增多;涉外婚姻涉及的國家和地區(qū)增多;涉外婚姻結婚對象來自貧困農村居多;涉外婚姻非法中介數量不斷的增多。第三章是吉林省涉外婚姻管理存在的問題及產生的影響,此章總共闡述了管理中存在的四個問題及其產生的后果。一是涉外婚姻境外登記管理的缺位問題。以涉韓婚姻為例,主要闡述了涉外婚姻境外登記管理無法可依,分析了境外登記的現狀和面臨的形勢,以及帶來的不良影響。二是涉外婚姻中男女比例失調問題。具體分析了涉外婚姻中女性人口外流嚴重的原因及產生的不良影響。三是關于涉外婚姻中介的管理問題。主要依據吉林省涉外婚姻登記的具體數據,以及越南新娘逐年增多的登記量,分析潛在的涉外非法婚介大量存在的情況及產生的后果。四是關于涉外婚姻中“婚姻狀況”的管理問題。具體闡述了婚姻登記機關數據不聯(lián)網,導致電子政務漏洞以及婚姻登記機關和公安機關在管理上存在著交叉漏洞。最后在結論部分,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管理對策,共計四點:一是國家應進一步完善涉外婚姻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二是應強化民政機關對婚姻的管理職能;三是加強對涉外婚介機構的管理;四是促進社會信息資源共享,實現婚姻狀況的準確管理。筆者結合自己在實際工作中的切身體會,希望以本文起到促使我省、我國涉外婚姻管理方式方法改進的作用,實現涉外婚姻管理的準確高效,為健全完善我國涉外婚姻管理拋磚引玉。
李濤[7](2014)在《21世紀初年(2001~2012)中國婚姻文化嬗變研究》文中提出緒論(一)選題意義婚姻是人類最基本的社會生活內容之一,是家庭和親屬關系的基礎與前提,與每一個人的生活皆息息相關,重要性不言而喻。故而在社會生活中,婚姻始終是一個熱門話題,人們關注自身所處時代的普遍婚姻狀況,熱衷于探討與婚姻有關的任何問題,人們在婚姻的締結與維系過程中所表現出的道德倫理、價值取向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行為方式等內容得以一一呈現,這就構成了這一歷史時期的婚姻文化。可以看出,婚姻文化所包含的內容屬于社會文化的一部分,是社會文化形態(tài)在婚姻領域的具體體現,不同時期的婚姻文化,可以反映不同時期的社會生活狀況以及人們的心態(tài)和價值取
顧穎[8](2014)在《中國現代婚介服務研究 ——以南京為例》文中指出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婚姻是家庭的基礎。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歷來是中國人的傳統(tǒng)家庭價值觀念,而通過婚姻建立家庭,則是實現這一價值的主要途徑。然而隨著我國社會的發(fā)展變遷,各種主客觀因素共同造成了當下日益嚴峻的婚戀擇偶壓力,亟須婚介提供有效的服務平臺和渠道,對各年齡階段的單身人士婚戀擇偶進行有針對性的協(xié)調和指導。因此,研究我國的婚介服務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和人文價值。本文以社會學相關理論為思考框架,采用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結合的方法,以南京市婚介服務為考察點,從三個方面對我國婚介服務進行探析:一是婚介服務的客體,根據調查數據,分析我國當代婚介服務對象的基本特征、擇偶需求、婚戀擇偶觀以及對婚介服務的認同度;二是婚介服務的主體,探究從古代媒婆,到現代婚戀介紹人、婚姻介紹所、報紙婚介、電視婚介、網絡婚介、以及各種類型的相親交友會的變遷過程,現狀特征和存在問題;三是婚介服務的內容,以南京X婚介所為例,詳細闡述我國現代婚介服務過程中所提供的主要服務內容。研究表明,中國現代婚介服務發(fā)展具有巨大的市場需求和良好的市場前景;婚介服務客體特征顯著,符合相關婚姻擇偶理論;婚介服務主體多元化并存,運營趨于現代化、規(guī)范化;婚介服務內容專業(yè)化、系統(tǒng)化。同時也發(fā)現,我國婚介服務仍存在管理缺失、誠信危機、價值觀混亂、服務不規(guī)范、認同度偏低等問題,并從政府、婚介主體、婚介客體等維度提出了改進的措施建議,旨在促進我國婚介服務的健康發(fā)展,進一步實現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的目標。
王彩霞[9](2013)在《天下婚介一般黑》文中進行了進一步梳理由于網絡的虛擬性、主體的難確定性、查處的復雜性等原因,網絡婚介成為亂象中的亂象。國內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網絡婚介制定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無從監(jiān)管,無法可依,消費者投訴無門?;橐稣诔蔀橐婚T生意。不知何由,適婚男女單身率越來越多,而且越是大城市,這個比率越高。對婚姻的焦慮催生了婚介事業(yè)的空前繁榮。但這成人之美的好事背后,卻隱藏著一個個陷阱。
曉秋[10](2011)在《網絡婚介究竟是個什么角色》文中提出作為公司,它應該屬于工商部門管理;作為網站,又歸屬工信部;它從事的是婚戀介紹,這又屬于民政部門管轄范圍。對于發(fā)生的各色騙局,婚戀交友網站是什么樣的態(tài)度呢?面對受害者劉擎及其他人的投訴,相關婚戀網站通常只是拉黑涉嫌欺騙的會員的賬號,并無進一步的道歉、賠償及改進行動,況且被拉黑的騙子會員可以稍微修改資料重新注冊一個或多個賬號,網站并沒有鑒別及阻止的措施,這樣網站實際上沒有做任何有效的行動來處罰騙子、阻止騙子。
二、民政不再管理婚介機構(論文開題報告)
(1)論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處內容要求:
首先簡單簡介論文所研究問題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簡單明了地指出論文所要研究解決的具體問題,并提出你的論文準備的觀點或解決方法。
寫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簡64位RISC處理器存儲管理單元結構并詳細分析其設計過程。在該MMU結構中,TLB采用叁個分離的TLB,TLB采用基于內容查找的相聯(lián)存儲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為64KB和細粒度為4KB兩種頁面大小,采用多級分層頁表結構映射地址空間,并詳細論述了四級頁表轉換過程,TLB結構組織等。該MMU結構將作為該處理器存儲系統(tǒng)實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調查法:該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統(tǒng)的搜集有關研究對象的具體信息。
觀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輔助工具直接觀察研究對象從而得到有關信息。
實驗法:通過主支變革、控制研究對象來發(fā)現與確認事物間的因果關系。
文獻研究法:通過調查文獻來獲得資料,從而全面的、正確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實證研究法:依據現有的科學理論和實踐的需要提出設計。
定性分析法:對研究對象進行“質”的方面的研究,這個方法需要計算的數據較少。
定量分析法:通過具體的數字,使人們對研究對象的認識進一步精確化。
跨學科研究法:運用多學科的理論、方法和成果從整體上對某一課題進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這是社會科學用來分析社會現象的一種方法,從某一功能出發(fā)研究多個方面的影響。
模擬法:通過創(chuàng)設一個與原型相似的模型來間接研究原型某種特性的一種形容方法。
三、民政不再管理婚介機構(論文提綱范文)
(1)X社區(qū)紅馬甲義工隊參與社區(qū)治理的困境和對策研究(論文提綱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緒論 |
第一節(jié)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義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義 |
第二節(jié) 國內外研究現狀 |
一、國外研究現狀 |
二、國內研究現狀 |
第三節(jié) 研究目標和研究內容 |
一、研究目標 |
二、研究內容 |
第四節(jié) 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術路線 |
第五節(jié) 創(chuàng)新與不足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及理論基礎 |
第一節(jié) 概念界定 |
一、社會組織 |
二、社會治理 |
第二節(jié) 理論基礎 |
一、協(xié)同治理理論 |
二、公民社會理論 |
第三章 我國城市社區(qū)社會組織的發(fā)展及參與社區(qū)治理的模式 |
第一節(jié) 我國城市社區(qū)社會組織的發(fā)展 |
一、我國城市社區(qū)社會組織的發(fā)展背景 |
二、我國城市社區(qū)社會組織的發(fā)展歷程 |
三、我國社會組織的發(fā)展現狀 |
第二節(jié) 社會組織參與社區(qū)治理的模式 |
一、按社區(qū)與社會組織不同關系進行分類的模式 |
二、按治理網絡擴展的范圍方向和治理主體的協(xié)作形式進行分類的模式 |
第四章 X社區(qū)紅馬甲義工隊參與社區(qū)治理的方式和成效 |
第一節(jié) X社區(qū)及紅馬甲義工隊概況 |
一、X社區(qū)概況 |
二、紅馬甲義工隊概況 |
第二節(jié) X社區(qū)紅馬甲義工隊參與社區(qū)治理的方式和成效 |
一、參與社區(qū)治理的方式 |
二、參與社區(qū)治理的成效 |
第五章 X社區(qū)紅馬甲義工隊參與社區(qū)治理的主要困境及其原因 |
第一節(jié) X社區(qū)紅馬甲義工隊參與社區(qū)治理的主要困境 |
一、專業(yè)人才缺乏 |
二、工作經費不足 |
三、居民參與度低 |
四、服務項目有限 |
第二節(jié) X社區(qū)紅馬甲義工隊參與社區(qū)治理困境的形成原因 |
一、組織文化相對落后 |
二、資金籌集比較困難 |
三、體制機制不夠健全 |
四、居民互助觀念淡薄 |
第六章 紅馬甲義工隊參與社區(qū)治理困境化解的對策建議 |
第一節(jié) 明確社會組織功能 |
一、承接政府相關職能 |
二、分擔政府相關職責 |
三、發(fā)揮上傳下遞作用 |
第二節(jié) 促進社區(qū)資源整合 |
一、持續(xù)加大資金投入 |
二、建設社區(qū)協(xié)商共治平臺 |
三、打造社會組織服務平臺 |
第三節(jié) 加強義工隊自身建設 |
一、鼓勵專業(yè)社工參與 |
二、支持志愿骨干參與 |
三、加強組織成員教育 |
第四節(jié) 制定科學的運行機制 |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規(guī) |
二、健全促進支持機制 |
三、健全激勵評價機制 |
結論和展望 |
參考文獻 |
致謝 |
(2)婚姻型人口拐賣犯罪研究 ——以中國大陸的“越南新娘”為視角(論文提綱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導言 |
一、問題的提出 |
二、研究價值及意義 |
三、文獻綜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論文結構 |
六、創(chuàng)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婚姻型拐賣越南婦女犯罪的概述 |
第一節(jié) 婚姻型拐賣越南婦女的犯罪背景 |
一、性別比失衡對婚姻市場的擠壓 |
二、貧富差距凸顯“婚姻剩余人口” |
第二節(jié) 婚姻型拐賣越南婦女犯罪的現狀 |
一、案發(fā)數量呈上升趨勢 |
二、案發(fā)地域相對集中 |
三、大量犯罪黑數存在 |
第二章 婚姻型拐賣越南婦女犯罪的群體特征 |
第一節(jié) 收買人特征 |
一、多分布在內陸農村地區(qū) |
二、社會地位低下 |
三、以家庭為單位參與 |
第二節(jié) 被害人特征 |
一、主觀上的流出意愿 |
二、對被拐賣敏感性較差 |
三、對被拐賣事實的容忍 |
第三節(jié) 拐賣人特征 |
一、上游拐賣者多為越南籍 |
二、中國邊民參與居間販運 |
三、下游拐賣者為當地“媒婆” |
第三章 婚姻型拐賣越南婦女犯罪原因分析 |
第一節(jié) 適婚女性市場需求大 |
一、農村適婚男女比例失衡 |
二、“越南新娘”婚姻成本低 |
三、買賣婚姻道德成本低 |
第二節(jié) “越南新娘”合法婚姻渠道不暢 |
一、涉外婚介機構監(jiān)管混亂 |
二、自由通婚存在重重障礙 |
第三節(jié) 拐賣“越南新娘”犯罪機會多 |
一、犯罪成本低 |
二、犯罪目標易得 |
三、社會監(jiān)控缺失 |
第四章 婚姻型拐賣越南婦女犯罪的防控 |
第一節(jié) 促進婚姻市場男女比例平衡 |
一、逐步改變性別比失衡 |
二、改變彩禮對婦女的物化含義 |
三、對農村地區(qū)精準扶貧 |
第二節(jié) 構建合法跨國婚姻機制 |
一、開放并監(jiān)管涉外婚介機構 |
二、合法跨國婚姻的制度保障 |
第三節(jié) 減少拐賣“越南新娘”犯罪機會 |
一、創(chuàng)新邊境管理模式 |
二、加強社會組織監(jiān)督 |
三、加大打擊力度 |
結語 |
參考文獻 |
在讀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 |
致謝 |
(3)婚姻市場視角下城市大齡青年擇偶困境研究(論文提綱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緒論 |
1.1 問題緣起 |
1.2 研究綜述 |
1.2.1 國內研究綜述 |
1.2.2 國外研究綜述 |
1.2.3 概念界定 |
1.3 研究目的與意義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義 |
1.4 技術路線 |
2 分析框架 |
2.1 理論視角 |
2.1.1 婚姻市場理論 |
2.1.2 擇偶梯度理論 |
2.1.3 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 |
2.2 數據來源 |
2.3 變量 |
2.4 研究方法與模型 |
2.4.1 數據收集方法 |
2.4.2 數據分析方法與模型 |
3 個人因素對擇偶困境的影響 |
3.1 個人基本條件的影響 |
3.1.1 描述統(tǒng)計結果及解釋 |
3.1.2 相關性及回歸模型結果及解釋 |
3.2 擇偶意愿的影響 |
3.2.1 描述統(tǒng)計結果及解釋 |
3.2.2 相關性及回歸模型結果及解釋 |
4 家庭環(huán)境對擇偶困境的影響 |
4.1 描述統(tǒng)計結果及解釋 |
4.2 相關性及回歸模型結果及解釋 |
5 社會環(huán)境對擇偶困境的影響 |
6 結語 |
6.1 結論與討論 |
6.1.1 結論與預測 |
6.1.2 城市大齡青年如何擺脫擇偶困境 |
6.2 不足及努力 |
參考文獻 |
附錄 A |
附錄 B |
在學期間研究成果 |
致謝 |
(4)作為公共空間的相親角 ——以上海人民公園相親角為例(論文提綱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導論 |
1.1 選題緣起及研究意義 |
1.1.1 選題緣起 |
1.1.2 研究意義 |
1.2 文獻綜述 |
1.2.1 關于相親角的相關研究 |
1.2.2 關于公共空間相關論述 |
1.2.3 關于公園公共空間相關研究 |
1.2.4 研究不足與趨勢述評 |
1.3 概念界定及分析工具 |
1.3.1 概念界定 |
1.3.2 分析工具 |
1.4 研究思路與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方法不足 |
1.5 樣本選取與資料來源 |
1.6 研究創(chuàng)新 |
第2章 人民公園相親角素描 |
2.1 相親角的發(fā)展歷程 |
2.1.1 自發(fā)組織:從“茶館”相親到“公園”相親 |
2.1.2 能人帶動:“公益紅娘”助陣“白發(fā)相親” |
2.1.3 政府協(xié)調:婚介所的進入與退出 |
2.2 相親角多元群體印象 |
2.2.1 父母:相親代理人 |
2.2.2 單身青年:旁觀的參與者 |
2.2.3 婚介從業(yè)者:相親角里的“黑戶” |
2.2.4 公園管理者:公園相親秩序的維護者 |
2.3 相親角的特點 |
2.3.1 空間分配:區(qū)域化管理 |
2.3.2 空間群體分化:圈子 |
第3章 相親者入場:公共空間內的自我呈現 |
3.1 相親者的入場動因 |
3.1.1 “失敗”的擇偶渠道 |
3.1.2 “缺失”都市社會關系網 |
3.1.3 相親角社會化傳播 |
3.2 公共空間中的自我呈現 |
3.2.1 自我形象塑造:印象管理 |
3.2.2 自我情感表達:差異性的攤位展示 |
3.2.3 自我意圖掩蓋:面具化表達 |
3.3 污名化的相親角 |
3.3.1 家長眼中的“是非地” |
3.3.2 媒介呈現:妖魔化的相親角 |
3.4 青年相親者的自我呈現 |
3.4.1 積極融入 |
3.4.2 個人形象的呈現 |
第4章 中介的介入:公共空間中的市場力量 |
4.1 市場介入動因分析 |
4.1.1 尋求謀生或創(chuàng)業(yè)機會——商業(yè)機會擠壓 |
4.1.2 市場需求旺盛——相親角的吸引力 |
4.1.3 非正式空間的存在——潛在就業(yè)機會 |
4.2 中介的空間生存博弈 |
4.2.1 中介VS園方:空間的爭取 |
4.2.2 中介VS相親參與者:空間的爭奪 |
4.3 本章小結 |
第5章 新的入場者:相親角中的越軌者和互聯(lián)網產品 |
5.1 消失的邊界:偽裝的“嫖客”入場 |
5.1.1 “嫖客”的產生 |
5.1.2 “嫖客”的行動模式 |
5.2 虛擬空間的侵入:互聯(lián)網產品出現 |
5.2.1 娛樂化入侵:網絡直播 |
5.2.2 商業(yè)化產品入侵:相親APP |
5.3 本章小結 |
第6章 各主體眼中的相親角:空間的特性 |
6.1 相親者眼中的相親角:可見性與信任感 |
6.1.1 可見性與信譽度 |
6.1.2 可見性與真實性 |
6.1.3 可見性與持久性 |
6.2 相親者、中介眼中的相親角:非營利性與安全感 |
6.2.1 非營利性與確定感 |
6.2.2 非營利性與可控感 |
6.3 相親者、中介、新的入場者眼中的相親角:開放性與影響力 |
6.3.1 開放性與信息傳播 |
6.3.2 開放性與空間融合 |
6.3.3 開放性與平等性 |
6.4 本章小結 |
第7章 總結與討論 |
7.1 相親角的空間意義 |
7.1.1 都市生活對城市空間需求轉向:對日常生活空間的需求 |
7.1.2 公共空間屬性的轉向:服務性的城市公共空間 |
7.2 誰的個體化困境? |
7.2.1 對中國個體化進程的反思 |
7.2.2 現代性背景下個體化困境 |
7.3 余論 |
7.3.1 本文的發(fā)現 |
7.3.2 不足與展望 |
參考文獻 |
致謝 |
附錄 |
附件 |
(5)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研究(論文提綱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緒論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義 |
1.3 國內外研究現狀 |
1.3.1 國外研究現狀 |
1.3.2 國內研究現狀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創(chuàng)新 |
第2章 相關概念和基礎理論概述 |
2.1 概念 |
2.1.1 婚姻登記 |
2.1.2 涉外婚姻 |
2.1.3 婚姻狀況 |
2.2 基礎理論 |
2.2.1 新公共服務理論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論 |
2.3 外國婚姻登記管理概述 |
2.3.1 外國婚姻法律規(guī)定 |
2.3.2 外國結婚登記 |
2.3.3 外國協(xié)議離婚 |
2.3.4 外國婚姻登記管理部門 |
2.4 中國婚姻登記管理概述 |
2.4.1 中國婚姻法律法規(guī) |
2.4.2 中國結婚登記 |
2.4.3 中國協(xié)議離婚 |
2.4.4 中國婚姻登記管理部門 |
2.4.5 中國涉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 |
2.4.6 中國涉外婚姻登記機關設置主要模式 |
第3章 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的發(fā)展歷程 |
3.1 涉外婚姻登記法律法規(guī) |
3.2 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機關設置變遷。 |
3.2.1 分散登記階段 |
3.2.2 集中登記階段 |
3.3 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情況 |
第4章 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現狀 |
4.1 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情況 |
4.1.1 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總體情況 |
4.1.2 跨國婚姻登記情況 |
4.1.3 涉港、澳、臺、華僑、出國人員婚姻登記情況 |
4.2 原因分析 |
4.2.1 江西經濟發(fā)展與對外往來日趨頻繁,跨國婚姻登記數量增加 |
4.2.2 非法跨國婚介活動活躍導致涉外越、柬婚姻登記量短期內驟增 |
4.2.3 涉臺婚姻登記趨于理性是歷史發(fā)展的必然 |
第5章 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面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
5.1 面臨的主要問題 |
5.1.1 非法婚介監(jiān)管難 |
5.1.2 婚姻狀況管理難 |
5.1.3 涉外離婚隱患多 |
5.1.4 涉臺婚姻問題多 |
5.2 原因分析 |
5.2.1 婚介管理配套政策不全 |
5.2.2 兩岸法律銜接不暢 |
5.2.3 離婚登記約束力不強 |
5.2.4 部門信息未實現共享 |
第6章 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對策 |
6.1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 |
6.1.1 完善涉外婚姻登記法律法規(guī) |
6.1.2 完善婚介管理法律法規(guī) |
6.1.3 加強婚姻法律法規(guī)宣傳 |
6.2 加強部門溝通協(xié)作 |
6.2.1 加快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
6.2.2 建立非法婚介整治協(xié)調機制 |
6.2.3 建立外國材料核查機制 |
6.3 拓展婚姻家庭延伸服務 |
6.3.1 推廣結婚頒證服務 |
6.3.2 推廣婚姻家庭輔導服務 |
6.4 加強兩岸有關部門的交流與協(xié)調 |
6.4.1 增強兩岸婚姻法規(guī)交流與協(xié)調統(tǒng)一 |
6.4.2 開展大陸配偶赴臺培訓和婚后回訪工作 |
6.4.3 增設涉臺婚姻登記審查環(huán)節(jié) |
第7章 結論與展望 |
7.1 結論 |
7.2 下一步工作的方向 |
致謝 |
參考文獻 |
(6)吉林省涉外婚姻管理問題研究(論文提綱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緒論 |
(一) 選題的背景和意義 |
(二) 文獻綜述 |
(三) 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 研究創(chuàng)新點 |
一、 涉外婚姻管理發(fā)展的沿革 |
(一) 涉外婚姻管理的完善歷程 |
(二) 吉林省涉外婚姻管理各時期工作的開展情況 |
二、 吉林省涉外婚姻管理現狀 |
(一) 涉外婚姻數量增多 |
(二) 涉外婚姻涉及的國家和地區(qū)增多 |
(三) 涉外婚姻結婚對象來自貧困農村的居多 |
(四) 涉外婚姻非法中介數量增多 |
三、 吉林省涉外婚姻管理存在的問題 |
(一) 涉外婚姻境外登記管理缺位問題 |
(二) 涉外婚姻中男女比例失衡問題 |
(三) 涉外婚姻中關于婚介的管理問題 |
(四) 涉外婚姻中“婚姻狀況”的管理問題 |
四、 加強吉林省涉外婚姻管理的對策建議 |
(一) 國家應進一步完善涉外婚姻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 |
(二) 強化民政機關對婚姻的管理職能 |
(三) 加強對婚介機構的管理 |
(四) 促進社會信息資源共享,實現婚姻狀況的準確管理 |
結語 |
參考文獻 |
后記 |
作者簡介 |
(8)中國現代婚介服務研究 ——以南京為例(論文提綱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緒論 |
1.1 研究背景與意義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義 |
1.2 研究現狀 |
1.2.1 古代傳統(tǒng)媒婆研究現狀 |
1.2.2 現代婚戀介紹人研究現狀 |
1.2.3 現代婚介組織研究現狀 |
2 研究設計 |
2.1 概念界定 |
2.2 研究思路、方法和假設 |
2.2.1 研究思路 |
2.2.2 研究方法 |
2.3.3 研究假設 |
2.3 研究理論分析維度 |
2.3.1 宏觀社會學理論 |
2.3.2 微觀婚姻擇偶理論 |
2.4 研究可能的創(chuàng)新點與不足 |
3 中國現代婚介服務發(fā)展背景分析 |
3.1 中國婚介服務歷史發(fā)展背景 |
3.1.1 古代媒婆發(fā)展變遷 |
3.1.2 現代婚戀介紹人發(fā)展變遷 |
3.1.3 婚姻介紹所發(fā)展變遷 |
3.1.4 報紙婚介發(fā)展變遷 |
3.1.5 電視婚介發(fā)展變遷 |
3.1.6 網絡婚介發(fā)展變遷 |
3.1.7 各類相親交友會發(fā)展變遷 |
3.2 中國婚介服務現實社會背景 |
3.2.1 婚介發(fā)展的客觀社會背景 |
3.2.2 婚介發(fā)展的主觀社會背景 |
4 中國婚介服務現狀分析——以南京為例 |
4.1 現代婚介服務的客體分析——基于南京市單身男女擇偶婚戀觀調查數據 |
4.1.1 婚介服務客體基本特征 |
4.1.2 婚介服務客體擇偶基本要求 |
4.1.3 婚介服務客體的婚戀觀 |
4.2 現代婚介服務的主體分析 |
4.2.1 現代婚姻介紹人的現狀特征與存在問題 |
4.2.2 婚姻介紹所的現狀特征與存在問題 |
4.2.3 報紙婚介的現狀特征與存在問題 |
4.2.4 電視婚介的現狀特征與存在問題 |
4.2.5 網絡婚介的現狀特征與存在問題 |
4.2.6 相親交友會的現狀特征與存在問題 |
4.3 現代婚介服務的內容——以南京X婚介所為例 |
4.3.1 婚介服務準備階段 |
4.3.2 婚介服務實施階段 |
4.3.3 婚介服務反饋階段 |
5 中國現代婚介服務總體評估 |
5.1 我國現代婚介服務總體特征 |
5.1.1 婚介市場需求旺盛 |
5.1.2 婚介服務客體特征顯著 |
5.1.3 婚介服務主體多元化、規(guī)范化 |
5.1.4 婚介服務內容專業(yè)化、系統(tǒng)化 |
5.2 我國現代婚介服務存在的問題 |
5.2.1 婚介服務客體存在的問題 |
5.2.2 婚介服務主體存在的問題 |
5.2.3 婚介服務內容存在的問題 |
5.3 完善我國現代婚介服務的建議與措施 |
5.3.1 政府方面 |
5.3.2 婚介主體方面 |
5.3.3 婚介客體方面 |
5.3.4 社會方面 |
結論 |
致謝 |
參考文獻 |
附錄A |
附錄B |
附錄C |
附錄D |
附錄E |
四、民政不再管理婚介機構(論文參考文獻)
- [1]X社區(qū)紅馬甲義工隊參與社區(qū)治理的困境和對策研究[D]. 楊靜. 揚州大學, 2020(05)
- [2]婚姻型人口拐賣犯罪研究 ——以中國大陸的“越南新娘”為視角[D]. 趙爽. 華東政法大學, 2019(03)
- [3]婚姻市場視角下城市大齡青年擇偶困境研究[D]. 楊慧娟. 山西師范大學, 2019(05)
- [4]作為公共空間的相親角 ——以上海人民公園相親角為例[D]. 孫婷婷. 華東理工大學, 2018(08)
- [5]江西省涉外婚姻登記管理研究[D]. 劉學平. 南昌大學, 2016(06)
- [6]吉林省涉外婚姻管理問題研究[D]. 王妍. 吉林大學, 2014(03)
- [7]21世紀初年(2001~2012)中國婚姻文化嬗變研究[J]. 李濤. 婚姻·家庭·性別研究, 2014(00)
- [8]中國現代婚介服務研究 ——以南京為例[D]. 顧穎. 南京理工大學, 2014(07)
- [9]天下婚介一般黑[J]. 王彩霞. 中國連鎖, 2013(04)
- [10]網絡婚介究竟是個什么角色[J]. 曉秋. 中國質量萬里行, 2011(08)